AB胶类产品危险性如何分类?

 
点击 15回复 0 原帖 2021-08-30 08:58

  

AB胶通常由本胶(A组分,通常为环氧树脂、聚氨酯、丙烯酸、氰基丙烯酸酯等)和固化剂(B组分)交联固化而成,可在室温下实现固化。

常见的AB胶有整体包装(一个出口挤出过程中混合),和分开包装两种形式(见图1)。AB胶可作为粘合剂,对金、银、铜、铁、锡等金属材料或玻璃、水泥制品、石材、木材、织物或瓷器等非金属材料具有很好的粘接强度;也可以用作透明和无色形式的密封剂。它使用方便,耐热性和耐化学性优于其他普通粘合剂。









图1. 常见AB胶类产品(左:连体式包装;右:分体式包装)

AB胶由于A胶和B固化剂的组成不同,两者具有不同的危险性分类,二者通常又是作为一个整体来包装和使用,因此在对产品危险性分类时我们可能会存在疑惑:如何编制AB胶类产品的一书一签?外包装上如何粘贴GHS标签?运输分类又如何确定?

本期小编就结合这些疑问,带大家一起来看下AB胶产品分类时的一些合规要求及注意事项。










SDS和安全标签的编制





国务院591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要有与之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及安全标签。如图1所示,AB胶有两种常见的包装方式,如果按照分体式包装,按照合规要求应该分别编制A胶和B胶的一书一签;如果产品为连体式包装,通常企业的做法是将两者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编制一份SDS和安全标签,但是欧盟《符合CLP法规的标签和包装指南》中提到过AB胶标签的推荐粘贴方式,建议企业分别编制A胶和B胶的标签,分别进行粘贴(图2),因此从合规的角度来看AB胶还是应该编制各自的一书一签

图2. 作为套件出售的双组分粘合剂的标签





运输危险性分类





A胶和B胶组成不同导致各自的危险性不同,编制SDS和安全标签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对产品进行准确的危险性分类,而AB胶作为套件出售,通常是一起进行包装运输,因此产品的运输分类如何选取是一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结合不同的包装方式,小编的建议如下:

分体式包装的AB胶

对于此类产品如果以套件整体包装运输,就需要考虑AB两个组分在运输环节是否可以混装的问题,如不能混装需要将产品分别包装提交运输。如果可以混装,需将A胶和B胶两个产品各自分类,整个产品有两个UN编号,包装整体的等级应该取两个组分中更加严格的。

针对产品是否可以混装,可以结合产品各自危害分类,参考海运隔离表(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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