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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对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行业开征VOCs排污费

   2018-03-21 IP属地 上海6400
核心提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环保厅日前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新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环保厅日前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新财非税[2017]13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自10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始对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两个行业开征VOCs排污费。暂定VOCs污染当量值为0.95千克。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5元,其他区域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2元。旨在促使企业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加强排污收费管理,建立的环境保护治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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