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乐世纪阳光纸业
潍坊大环国废管理通告尊敬的供应商您好:针对目前国废存在的一些质量问题,现将国废来货质量问题及公司规章制度重新强调如下,请各供应商严格遵守。
1、严格控制国废中的加重纸类、生浆及生料类、不可用纤维类、非纤维类物质等垃圾,如超过10%则扣点50%,超过15%则扣点100%。
2、来货中严禁夹带易燃易爆品如未燃尽的烟花、爆竹等,若有夹带一经查实罚款2000元。
3、为加强对省外废纸原料监管力度,堵塞原料收购管理漏洞,如省内原料谎报省外原料的,一经查实罚款10000元并没收整车原料。
4、为做好安全消防工作,请各供应商叮嘱司机,必须配齐灭火器材;严禁穿拖鞋、背心,着装必须整齐。为节约进场时间,尽量自己配帯灭火帽,对违反规定者严禁进厂。
5、各供应商根据自己的来货质量报对来货种类,对于乱报种类造成降级的车辆,将出厂重新排队。
6、送货车辆进入我司厂内后,不准私自放掉水箱内的水;如发现司机在我司厂内放水行为,每次罚款5000元。
7、严禁故意掺假,一年内第一次故意掺假给予货物降级并罚款5000元;第二次故意掺假给予货物降级并罚款10000元;第三次故意掺假给予没收货物,打入“黑名单”并罚款50000元;行为极其恶劣的直接予以没收整车货物。
8、要严格遵守已签订的反商业贿赂协议书,如发现不正当的交易行为,我公司将联系司法机关对涉及到的人员进行调查,按协议书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望广大供应商严格控制来货质量,遵守我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以上通告自2018年7月10号执行,敬请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