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十三五”绿色清洁生产工作推行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7〕3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号)等有关规定,经专家验收、社会公示等流程,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了56家企业为2018年东莞市清洁生产企业,并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其中有五家包装、造纸企业上榜,详情如下表所示:
2018年第一批东莞市清洁生产企业名单
(造纸、包装企业)
以上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在有效期届满前,应按有关程序要求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并申请主管部门的审核验收。有效期届满后未通过审核验收的,东莞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自动取消,有效期从通过现场验收之日起不超过5年。
其中永丰余纸业(东莞)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厚威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之前五月份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的“鼓励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中被提到,经过五个月的时间,成功被认定为清洁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