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列为关停的印刷包装企业,要求在2019年1月20日前自主关停,逾期未关停的,相关部门将依法强制关停,并视企业违法行为情节轻重予以查处。
二、列为过渡生产的印刷包装企业,原则要求在3年内搬迁至工业功能区生产。但前提是:须在2019年3月30日前启动废气处理设施安装(即签订废气处理设施工程合同,完成废气处理设施设计方案,并实施安装行为),2019年6月30日前将环保设施安装到位投入运行,废气排放指标检测合格。逾期未启动安装或没有投入运行的,将依法实施停产整改。
三、列为入园的印刷包装企业,即已购置未投产小微企业园区厂房的企业,目前暂时无法搬迁的,须在2019年3月30日前启动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即签订废气处理设施工程合同,完成废气处理设施设计方案,并实施安装行为),2019年6月30日前将环保设施安装到位投入运行,废气排放指标检测合格,并签订限期搬离承诺书后,允许生产到2019年12月31日。
四、列为原地整治提升的印刷包装企业,须在2019年3月30日前启动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即签订废气处理设施工程合同,完成废气处理设施设计方案,并实施安装行为),2019年6月30日前将环保设施安装到位投入运行,并达到《温州市包装印刷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要求,经环保验收合格后,可继续生产。否则,将依法实施停产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后才允许恢复生产。
当地政府表示,推进印刷包装行业整治,实施废气治理,是民心所向,势在必行;是解决龙港空气污染、改善人居环境的民心工程;是实现龙港产业转型升级、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