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杜宇蔚/文
工人:手掌卷入印刷机 老板拒签工伤认定表
8月15日,张师傅来到南昌昌东工业区信和彩印有限公司正式上班,从事印刷副手一职。
8月27日上午, 张师傅发现印刷产品有干水糊版现象,于是停机调试机器。调机途中,他发现印刷水棍上有大量油墨,便拿抹布清理,可是没有注意到水棍一直在高速转动,整个右手手掌卷进机器里……待张师傅反应过来时,右手已经麻木了。
带班机长发现这一情况后,急忙把张师傅的手拔了出来。但是,张师傅右手的整个手背皮肉都呈脱落状,能清晰地看到手背的骨头。随即,信和彩印有限公司安排人把他送到医院。
在医院住院治疗42天后,10月8日,张师傅顺利出院。住院期间,信和彩印有限公司老板承担了医疗费用。但对于其他住院治疗及后期休养期间的误工费等,老板拒绝承担。
为此,张师傅找到当地劳动部门并开具工伤认定表申请赔偿,但老板拒绝在工伤认定表上签字盖章。
公司:还在试用期,尚未签订劳动合同
“我已经尽力垫付了张师傅的医疗费用,至于他想要的其他赔偿,我作为一个印刷厂的老板实在难以承担。何况张师傅只在我这儿上了十多天班,还在试用期,我和他并未签订劳动合同。”
15日,记者联系到信和彩印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老板向记者诉说他的内心想法。同时,这位老板还向记者表示,他已针对此事聘请了律师,希望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律师:正在搜集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15日,张师傅聘请的江西听讼律师事务所律师余晓伟告诉记者,要想让信和彩印有限公司在伤者工伤认定表上签字,必须证明张师傅与信和彩印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只有这样,当地劳动部门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表上签字盖章。然而,由于张师傅还处于试用期,与信和彩印有限公司并未签订劳动合同,证明他们存在劳动关系有难点。
但余晓伟又补充道:“信和彩印有限公司老板已经承认张师傅是在他的印刷厂工作十多天后受伤,这一表述可以作为证明他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之一,其他证据我正在搜集中。”
目前,余晓伟仍在接触事件当事人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