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邮政管理局获悉,太原市将严格贯彻落实新出台的《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新规明确,一旦发现使用的包装物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使用有毒物质作为填充材料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
新规明确,寄递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鼓励寄递企业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禁止使用有毒物质作为邮件快件填充材料。
除了材料外,新规还对包装规格提出了要求,明确“寄递企业应当按照环保、节约的原则,根据邮件快件内件物品的性质、尺寸、重量,合理进行包装操作,防止过度包装,不得过多缠绕胶带,尽量减少包装层数、空隙率和填充物”。一旦违反该要求,对邮件快件的包装操作明显超出邮件快件内件物品包装需求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