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继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披露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8),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第三大股东,以下简称“福建省盐业”)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适时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2.8元/股,增持金额不低于前次未完成的增持金额,即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10,893,339.57元。
●继续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2021年7月30日,福建省盐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779,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72%,增持均价为2.30元/股,增持金额11,001,413.80元,本次继续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后,福建省盐业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80,064,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091%。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收到福建省盐业出具的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福建省盐业继续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继续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福建省盐业,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系公司第三大股东。本次增持前,福建省盐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5,285,0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6019%。
二、继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福建省盐业对公司的实际经营充满信心,预测公司未来有良好的可持续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893,339.57元,增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2.8元/股。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公告日起3个月之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福建省盐业自有资金。
三、继续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1年7月30日,福建省盐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779,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72%,增持均价为2.30元/股,增持金额11,001,413.80元,本次继续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后,福建省盐业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80,064,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091%。
四、其他事项
本次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