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
董
事会及全体
董
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晟环保”或“公司”)分别
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
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及额度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
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扩大至符合
公司安全性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
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一、本次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向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了
5,000
万元的
华福证券
-
兴福安盈
2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
-
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