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铜版纸(Coated Paper Suitable for High-Quality Print Graphics Using Sheet-Fed Presses)启动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此案启动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双反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2年1月3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2年2月10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美国对中国、印尼铜版纸双反时间表
2009年10月14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铜版纸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据统计,2008年,美国自印尼进口铜版纸的总额约4430万美元,自中国进口的总额约2.287亿美元。
2010年3月9日
美国商务部公告该案反补贴肯定性初裁结果,裁定中国企业补贴率为3.92%~12.83%,印度尼西亚企业补贴率为17.48 %。
2010年4月29日
美国商务部公告该案反倾销肯定性初裁结果,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30.82%~135.8%,印度尼西亚涉案企业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10.62%。
2010年6月1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修改该案反补贴肯定性初裁结果,重新裁定中国企业补贴率为3.92%~20.07%。
2010年9月21日
美国商务部公告该案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结果,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7.60%~135.83%,补贴率为17.64%~178.03%,印度尼西亚涉案企业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20.13%,补贴率为17.94%。
2010年11月17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修改该案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结果,重新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7.62%~135.84%,反补贴率为19.46%~202.84%。
2015年10月1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铜版纸启动第1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16年1月8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该案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结果,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135.84%,印度尼西亚涉案企业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20.13%。
2016年2月5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该案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结果,裁定印度尼西亚涉案企业补贴率为17.94%。
2016年2月10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该案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结果,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补贴率为19.46%~202.84%。
2016年1月4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决定,正式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铜版纸适用反倾销和反补贴全面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