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6,5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东吴聚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12月20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晟环保”
或“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及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扩大至符合公司安全性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2022年2月8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6,500万元购买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东吴聚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代码:B82318
3、产品类别: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理财本金:6,500万人民币
5、产品期限: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12月20日
6、收益率范围:5.0%
7、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产品风险等级:R2
10、运作方式:开放式
11、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品种:
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特种金融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债券、次级债、企业债(含项目债)、公司债(包括面向公众公开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以及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超过7天的债券逆回购、债券型基金(含QDII债券型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的债券型基金)、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交易所、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等上市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等;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基金、不超过7天的债券逆回购、到期日在1年内的政府债券等;
本集合计划可参与债券正回购业务。
(三)风险控制分析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555)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4,269.12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总计为6,5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45.55%。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本金损失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及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扩大至符合公司安全性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及2021年4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及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