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当前,平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平湖市本土民营企业,积极响应地方政府号召,在做好生产经营和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公司通过平湖市慈善总会向市抗击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定向捐赠人民币100万元,用于全市范围内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助力平湖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事项是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为家乡抗击疫情提供有力支持,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公司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