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37版)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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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不影响公司净利润,但会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三、变更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委员2人,亲自表决委员2人。经审议,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亲自表决董事5人。经审议,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2年3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亲自表决监事3人。经审议,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2-005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概述
为夯实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资产管理基础,依据谨慎性原则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2021年末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8,469,699元。
二、计提减值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一)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公司根据以往坏账损失发生额及其比例、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等相关信息,按照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年末应收款项坏账计提做出了合理估计。并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单项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计提了坏账准备。
2021年末,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44,253,179元,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及产成品等。年末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原则,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1年末,公司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91,934,536元,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2021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788,342元,主要如下:
本期公司对下属销售公司经营性资产开展清查,对长期投放在各类商场、高校中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其中:新鲜营销中心下属武汉光明乳业销售有限公司、湖南光明乳品有限公司对投放时间长,维护困难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788,342元,上述减值已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48,469,699元。
四、程序履行情况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信息。
2022年3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2-007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
● 拟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税后利润649,398,905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0%)为64,939,89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86,672,424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71,131,439元。
本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现金红利0.16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25日,本公司总股本1,378,640,86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0,582,539元(含税),其余2,050,548,900元结转下一年度。2021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24%。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3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经过审议,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独立意见
2022年3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3、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3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审议,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2021年度盈利情况、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等因素,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2-008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对关联方无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3月24日,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且一致同意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委员2人,亲自表决委员2人。经审议,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亲自表决董事5人。经审议,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通报监事会。
4、2022年3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公司向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采购糖、包装材料、畜牧产品及其他产品,出售乳制品、畜牧产品、淘汰牛只及其他产品,支付租金、渠道费、广告服务费、运费、物业服务及其他费用,均为公司必需的日常经营业务。此项关联交易有效利用了公司和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专业优势、渠道优势、管理经验,有利于公司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3)此项关联交易合理、合法,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此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食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根据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预计本公司2021年度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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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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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本公司与光明食品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的规定,在预计范围之内。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人民币128,000万元。其中:向关联公司出售商品约人民币35,000万元;向关联公司采购商品约人民币75,000万元;向关联公司支付租金、渠道费、广告服务费、运费、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约人民币18,000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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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和主要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光明集团或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发生的购买和销售商品等的交易。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由《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5、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本条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6、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二)主要关联公司基本情况
1、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是明芳;注册资本:496585.7098万元人民币;住所: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主要股东: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