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16:00-17:30
会议召开地点: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14: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或者电子邮件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荣晟转债”的议案》,同时决定在未来六个月内(2021年11月23日-2022年5月22日),若“荣晟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荣晟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发布了《关于“荣晟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已提示上述承诺期届满后可能再次满足赎回条件,董事会届时将审议决定是否赎回。
截至2022年5月23日,相关承诺期届满后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满足自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5月23日这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荣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84元/股)的130%(即14.092元/股)(按照4月7日至5月23日计算,有十八个交易日满足条件,其中4月12日至5月23日,有十五个交易日满足条件)。公司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荣晟转债”的议案》,董事会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行使“荣晟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荣晟转债”全部赎回,并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发布“荣晟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至少3次,通知“荣晟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荣晟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荣晟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公司将于2022年5月26日下午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本次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就提前赎回“荣晟转债”相关事项中,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现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本次提前赎回“荣晟转债”的相关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22年5月26日下午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提前赎回“荣晟转债”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6日下午16:00-17: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荣晟环保董事长、总经理冯荣华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胡荣霞女士,财务总监沈卫英女士,独立董事黄科体先生;华福证券业务董事沈羽珂先生;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劳正中先生、律师曹丽慧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16:00-17: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14: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或者电子邮件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办
电话:0573-85986681
邮箱:rszyzhengquan@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45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5月25日,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荣晟转债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481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现将监管工作函的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提前赎回荣晟转债。前期,公司董事会决定在2021年11月23日至2022年5月22日期间,如荣晟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提前赎回。公司董事会在不赎回期限届满后即决定提前赎回荣晟转债,有投资者认为与前期公告的表述内容不一致。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规定,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公司应高度重视投资者意见和诉求,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请公司董事会结合前期公告内容,认真研究投资者意见,审慎确认董事会决定提前赎回荣晟转债时是否已满足赎回条件,相关提前赎回决定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与投资者一般理解的公告内容相一致。
二、请公司尽快组织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介机构有关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就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赎回荣晟转债事项进行充分说明和解释,积极回应市场投资者关切。
三、请公司从维护投资者利益角度,依法依规进行与荣晟转债赎回相关的决策,妥善做好后续各项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充分尊重中小投资者知情权、质询权,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请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对外披露。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并落实本工作函要求,维护公司股东、可转债持有人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披露该监管工作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