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对于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将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调减为15%”……5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修改单”)进行解读。新修改的标准针对月饼和粽子的过度包装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将于2022年8月15日实施。
标准强制 包装“轻装上架”
临近端午,线上线下各种粽子售卖活动早已展开,在产品口味之外,产品包装也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记者在淘宝等购物平台上注意到,在搜索框输入“粽子”后,搜索结果中多数产品宣传页都配有精致礼盒。礼盒材质除了纸、金属、竹子外,还有丝绸、皮革、实木等,而且礼盒中也不仅仅只有粽子,还有红酒、茶、蜂蜜、饰品等产品。粽子在这些包装礼盒中,有时往往成为了配角。有消费者就在评论中提出“高价买了个精致礼盒,扔了可惜,只能留着做收纳”。
对于粽子包装问题,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司长刘洪生介绍,与其他食品相比,月饼、粽子的过度包装问题仍相对突出,存在包装层数过多、包装空隙过大等问题,个别甚至还存在使用贵重材料、混装高价值的商品等问题。因此,为了让月饼、粽子包装“瘦身”和“轻装上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组织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机构,制定发布了修改单。
据了解,修改单具体内容包括:减少包装层数,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压缩包装空隙,将月饼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7,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42%;将粽子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5,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58%。降低包装成本,对于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将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调减为15%;同时要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严格混装要求,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其他产品混装。
企业回应 落实社会责任
“组装的礼盒不可以啦”“建设节约型社会”“奢靡之风不可长”……记者在某食品论坛看到不少网友就修改单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事实上,包装作为消费者接触食品的第一道关卡,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更向消费者传递着企业的包装理念。企业标准实施的主体,也在不断提高着认知,生产更为环保的产品。
5月18日,记者在北京稻香村(刘家窑店)看到不少人在选购粽子,一位消费者向工作人员咨询粽子礼盒装时,工作人员在介绍说:“竹编的礼盒比较受欢迎,材质环保,也没有明显的标签,吃完粽子后还可以用来装其他东西。”不过该工作人员也提醒消费者,要是不送礼,只买自己喜欢的口味就行,没必要加个礼盒。
工作人员的善意提醒,传递出了食品行业绿色发展的理念。事实上,不少食品生产企业已经加入到抵制食品过度包装的行列中。
4月29日,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抵制食品过度包装”公开承诺活动中,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酒业协会、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等10家食品行业协会联合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杭州知味观食品有限公司、杏花楼食品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等148家食品企业就向食品行业发出倡议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抵制食品过度包装。其中,就提到树立“安全实用、节约资源、绿色简约、消费友好”的食品包装理念,加强标准宣贯培训,优化产品包装设计,提升新型包装和简约包装比例,倡导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包装材料,降低包装体积重量,节约食品包装成本,让利于消费者,并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带头倡导简约包装、绿色消费。
监管强化 对过度包装说“不”
标准的出台、行业企业的积极响应都在助力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而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纠正、查处商品的“过度包装”违法行为。
记者注意到,4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2021年以来查处过度包装违法6起典型案例,包括山东德兴堂阿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度包装阿胶糕案、宁波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澄浏店销售过度包装燕窝饮品案等。
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南军在答记者问中也介绍了上述相关情况,并表示将过度包装执法纳入2022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进行部署,统筹全国市场监管执法力量加大打击力度,对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对月饼、茶叶、保健品、化妆品等重点商品,加大抽检、网络监测、广告和价格监管力度,对于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以点连线带面,对生产销售环节进行全链条查处,依法纳入信用惩戒机制。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副司长黄敏也表示,要强化日常监管和社会监督。坚持从严监管与靠前服务相结合。同时,鼓励新闻媒体和消费者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主动对过度包装的食品说“不”,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