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扫黄打非”办组织全区各级“扫黄打非”部门,对辖区内1500多家印刷企业开展全覆盖大检查2轮次,取得一定成效。重点针对部分企业存在保存委印单位的委托书、相关证明不全,委托书、承印登记内容过于简单,没有在明显的地方悬挂厂牌和有关证照等问题进行查处。通过四项举措,持续强化出版物印刷源头管理。
一、着力查办案件。全区各级“扫黄打非”部门坚持严管出版物印刷源头,强化案件查办,严肃查处违法印刷复制企业和地下印刷“黑窝点”。从执法检查、群众举报中获取案件线索,深挖彻查,构成行政违法的一律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一律立案查办,做到查处一个、牵出一串、打击一片。今年,已查处印刷复制案件19起,主要集中在南宁、桂林、玉林、河池等市。其中,玉林市福绵区某印刷厂存在非法加印的行为,被行政处罚1.5万元人民币,并没收非法印刷品。
二、全面检查印刷企业。各地“扫黄打非”部门对辖区内印刷企业进行逐个检查,重点检查印刷复制企业是否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印刷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未经许可擅自兼营或者变更经营范围的行为;检查落实“五项制度”情况,印前是否备案,手续是否规范,是否张贴在醒目处;检查是否有盗印情况,是否印刷含有违禁、淫秽和国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截至目前,已查处违规经营的印刷企业4家,责令整改4家,对承印管理不善进行口头教育的印刷企业有76家。
三、强化部门监管。各执法部门在监管中,发挥工商、新闻出版广电、文化市场执法等部门职能作用,采取明查暗访、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特别对有过违法违规记录的、举报线索指向较多的、无出版物印刷资质但具备出版物印刷能力的印刷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治。
四、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对辖区内印刷复制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积极推动形成规范有序的印刷业发展环境。5月,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举办内部资料印刷法规培训班,200多家印刷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9月,钦州市组织全市印刷复制企业的经营负责人进行培训,学习了《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和自治区、市关于印刷复制企业管理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