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3-070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首次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6月2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8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上述8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参与本激励计划方案的制定,且未获知本激励计划方案的具体内容,是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及个人判断做出的正常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公司在本激励计划披露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