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了印刷企业能尽早复工,检察官建议侦查机关先发还被盗电路板,再上门进行价格鉴定侦查办案与企业生产“两不误”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余检)近日,得知偷盗公司电路板的高某已被判刑后,浙江杭州某印务有限公司的梁经理再次感谢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当初先发还被盗电路板的建议。
今年2月,梁经理一早来到公司,准备开机印刷,却发现3台原装进口的印刷机都无法启动。梁经理打开印刷机电柜检查,发现电柜内的电路板全部不翼而飞,明显是被人拆下盗走了,立即报了警。公安机关经侦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高某,并将其抓获。
“我最近几年都在印刷厂上班,知道印刷机电柜里的电路板很值钱,也看过几次工作人员维修这个牌子的机器,对这个机器比较熟悉。”高某交代说。
凭着这点“内部信息”,高某使用短视频账号搜索该品牌印刷机,发现梁经理的公司有这个牌子的印刷机。盯上目标后,高某趁春节期间公司没人,从一扇破损的窗户潜入该公司,拆下了印刷机电柜里的49块电路板。
将电路板运出后,高某通过某平台迅速谈好了一个广东买家,并以12万余元的价格出售。因为担心在本地邮寄容易暴露,高某特意租车辗转将电路板运到江苏南京寄出。
今年2月6日,公安机关在高某的出租房内将其抓获,并在广东将涉案财物截获。2月14日,案件被移送至余杭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在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注意到,涉案的电路板虽然已经全部被追回,但是因为需要进行价格鉴定,暂时还没有发还。承办检察官立即电话联系该公司梁经理,询问电路板被盗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没有电路板开不了工啊,为尽快恢复生产,我们刚刚花高价购买了一台印刷机的电路板顶上急用,但如果另外两台印刷机不能尽早开工,公司订单会流失,损失很大。”电话那头的梁经理很是焦虑。
“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要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被害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承办检察官想到了上门鉴定。
次日,承办检察官联系上办案民警,建议公安机关尽快发还涉案财物,并采取上门鉴定的方式对被盗电路板进行价格鉴定。公安机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迅速办理发还手续,并与鉴定机构沟通确定上门鉴定时间。两天后,被盗的电路板装进了印刷机电柜。至此,梁经理的印刷公司回到正轨。
经价格认定,赃物价值48万余元。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8月10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日前,该判决已生效。(范跃红 余检)